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音讯,商务6月30日,部对不锈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欧盟、原产于欧英国 、进口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钢钢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适用反推销办法的期终复审判决 ,自2025年7月1日起 ,持续对原产于欧盟 、征收英国 、反倾韩国和印尼的销税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持续征收反推销税,施行期限为5年,商务详细如下:
2019年7月22日 ,部对不锈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1号公告,原产于欧决议自2019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 、进口日本、钢钢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持续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征收反推销税 ,并承受株式会社POSCO提出的价格许诺 。反推销税率分别为欧盟公司43.0%,日本公司18.1%—29.0% ,韩国公司23.1%—103.1% ,印度尼西亚公司20.2% 。征收反推销税和价格许诺的施行期限为5年。
2020年11月20日 ,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55号公告,决议对印尼广青镍业有限公司出产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所适用的反推销办法进行推销及推销幅度期间复审。2021年11月18日,应印尼广青镍业有限公司请求,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8号公告 ,停止了该期间复审查询。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依据该公告 ,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完毕后,之前已对欧盟施行的交易救助办法持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施行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主张的交易救助查询及复审案子,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2023年11月9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46号公告 ,决议对原反推销案子进行再查询,履行世界交易组织争端处理组织关于“我国—对原产于日本的不锈钢产品反推销办法”争端案专家组陈述的判决和主张 。2024年5月8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19号公告,判决持续依照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31号施行反推销办法。
2024年7月22日,应我国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热轧板/卷工业请求